怎样申请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2025-09-18上海刑事案件律师
怎样申请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其暂时离开羁押场所,并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非监禁性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特定条件,主要包括: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微犯罪情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况下的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还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何规定限制?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权利,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需遵守一定的规定与限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律师需要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并且应当向看守所或公安机关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会见原则上应在看守所内进行。
对于涉及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能受到一定限制,如需事先经过批准。
律师不得利用会见机会传递非法信息或者物品给犯罪嫌疑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辩护律师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申请取保候审不仅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还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要求。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果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