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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故意伤人未遂能否从轻处罚?

2026-01-12上海刑事案件律师

未成年人故意伤人未遂能否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当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未能得逞时,即构成犯罪未遂。同时,《刑法》特别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明确规定了在量刑时应当考虑的因素之一是犯罪人的年龄在处理未成年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但未遂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状况等因素,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上述罪行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故意伤人法律有何特殊规定?

对于未成年人故意伤人的情况,法律有专门的规定来处理。这些规定旨在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智发展尚未成熟的特点,在处罚时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则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还特别强调了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措施的应用,并且在量刑时会考虑其成长环境、性格特点等因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针对未成年人故意伤人未遂的行为,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是可以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实践中具体如何适用还需结合个案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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