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错误拘禁能否索赔?
2026-02-02上海刑事案件律师
被错误拘禁能否索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果一个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却被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机构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即错误拘禁),那么该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向作出或批准该决定的机关申请赔偿。这包括但不限于误捕、超期羁押等情况。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提供了针对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后要求赔偿的权利基础。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拘禁过程中受伤责任谁担?
在拘禁过程中如果被拘禁人受伤,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伤害是由于执法人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导致,则应由执法机关或具体实施违法行为的人员承担责任;如果是被拘禁人自身原因(如故意自伤)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则可能不构成他方责任。此外,对于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情形下造成伤害的行为,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是否属于免责事由。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上述法律规定仅为部分相关条款,具体案件还需结合更多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综合考量。
对于因错误拘禁而导致的人身自由受到侵害的情况,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合理的经济补偿及其他形式的救济。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指导。
